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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诚律师事务所吴锋律师著作《民法一点通》售罄,法律出版社陆续加印
2022-12-27


「民法一点通」


民法典被称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,为了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,让更多人了解并运用民法典,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、吴锋博士出版了《民法一点通:不可不知的66个生活法律常识》专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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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法一点通:不可不知的66个生活法律常识》,是以吴锋博士在北京市昌平区广播电台的法律专栏为基础整理而成,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,通过问答的形式,用浅显易懂的语言,讲解了胎儿继承权、失能老人监护、居住权的设定、高空抛物、小区业主权利保护等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问题,以及电子合同、“人脸识别”、游戏装备、Q币等随着时代发展产生的新问题。书中每篇文章对应一个主题,从一个常见的生活场景,触发一个适用法律的场景,再用通俗的语言解释如何用法律解决这个问题,最后归结到一个法律知识点,生动有趣,特点鲜明。


自首次出版发行以来,本书广受好评,一版一次上市半年内售罄,法律出版社已经安排陆续加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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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 言(部分)




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。民法典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具体体现,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。民法典的编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,突出以“人民为中心”的执政理念,法典的出台使民法的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更加科学合理。民法典具有明显的民族性特征,坚持立足中国、面向中国,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的具体制度和内容中,倡导契约精神,维护公序良俗,着力解决中国自己的问题。民法典中注重对人格权的保护,加强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,维护人的尊严。民法典完善了物权、债权、股权等各类产权相关法律制度,正如孟子所言,“有恒产者有恒心”,赋予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平等地位,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繁荣,激发民事主体的进取心和安全感。

民法典包含着丰富的法哲学理论,体现着对公平正义、诚信友爱与关怀弱者的价值追求。随着民法典的生效实施与广泛宣传,民法典已经深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社会群众的心中,成为全社会的行动指南和共同遵循。民法典被称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共计一千二百六十条,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。民法典对财产权、合同、人格权以及婚姻家庭、继承、侵权责任等各方面都进行了规范,要真正理解和领悟民法典精髓,除了要熟悉其条款的文义解释外,更要知悉其背后深层次的理论价值与制度设计,才能对民法典体系有相对完整的理解。

民法典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,民法典对诸多领域都起到规范和指引作用。如民法典作为人民法典,坚持以“人民为中心”的理念完全契合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,保证立法目的与党的宗旨的一致性,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。在道德与民法的关系中,民法典明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鲜明的轴线贯穿其中,把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转化为民事法律规范。如何处理民法典与行政法的关系,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各级政府要以保证《民法典》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,把《民法典》作为行政决策、行政管理、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,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。民法典作为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,严防行政权侵害法人和自然人等社会主体的民事权利。民法典与程序法的衔接中,民法典作为具体案件的裁判根据,通过诉讼程序或者非诉讼程序,发挥民法典在纠纷解决中的利益平衡作用。民事诉讼法必须与民法典保持内在的一致性,才能实现程序法的终极目的与意义。民法典与其他治理方式一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,营造公平安全和谐的社会关系…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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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试读


【本期主题】


居住权的设立对我们有什么帮助?


【相关法条】


《民法典》物权编 第十四章居住权:第三百六十六条至第三百七十一条(新增居住权)。


【主持人】:买过二手房的市民都有经验,交易手续比较繁琐,要查询房屋的权属、司法查封、有无抵押等情况。要不就可能出现钱给了,房子过不了户的窘境。而就在《民法典》出台后,买二手房可能还要再增加一个查询项目,这就是“居住权”。什么是居住权呢?先请吴老师给我们解释一下吧!


【嘉宾】: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这么定义: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、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,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。


【主持人】:刚才您给我们解释了什么是居住权,但是我们应该怎么去设立自己房屋的居住权呢?


【嘉宾】:按照民法典规定,“居住权”的设立一个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,还有一个方式就是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。“之前我们在办理一些离婚案件时,夫妻双方离婚后,妻子如果没有房屋所有权,又没有其他住房,一般都是判决居住一段时间后搬出。居住权主要是保护了特殊人群的需求。不过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不能对居住的房产进行出租收益和处分。


【主持人】:嗯,这也是对房屋居住的一个权力保障。吴老师我还有一个疑问,比如,既然把房子的居住权给我了,我可不可以把这个居住权进行转让呢?


【嘉宾】:居住权是不得转让和继承的,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。新增居住权的用益物权,实际上是把居住权和所有权分开,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,其自由处置受到限制,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障碍。甚至就算房屋完成了过户,因为所购买的房屋已经登记了居住权,买房者也可能无法入住。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,居住权消失。


吴锋律师在执业之前长期在检察机关、行政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,曾经作为援建干部进行挂职锻炼,在挂职期间,出版了《梦里花开——一位援建干部的扶贫手记》,作为脱贫攻坚实录,在社会上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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